本報記者 金可
  昨日,朝陽區、西城區、丰台區、通州區、石景山區5家檢察院同時發佈關於近貸款年來涉非法營運車輛犯罪案件的分析。“克隆出租車”因其隱蔽性強、查處不力等原因,已成為故意傷害、搶劫等犯罪高發的溫床。目前,相關單位正在進行調研,今後有望出台更為明確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各區涉非法營運車輛案件多發,以朝陽檢察院為例,2010年至今年9月,朝陽區檢察院支票貼現共審查起訴涉及非法營運車輛案件43件50人。其中非法買賣有關營運證件偽裝成正規營運車輛而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案件,共24件24人。同時,“黑車”滋生的其他犯罪中故意傷害罪所占比例最高。
  成本低
  “克隆借款出租”一條龍服務
  西城檢察院偵監處副處長劉天翔介紹,該院專門針對克隆出租車非法營運、甚至成為衍生其他嚴重房屋貸款刑事犯罪的隱患等問題進行調研。
  涉案的“克隆出租車”來源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北京外遷的舊出租車迴流。本市一些舊出租車車身噴塗為藍色,後遷至外地。不法人員將此類外遷的車輛開回北京,並噴室內設計塗正規出租車的外觀標識,由於該車內飾未做改動,故只需偽造出租車號牌、車內服務監督卡等物品,就完成了一輛出租車的“克隆”,然後整套打包對外出售。二是北京報廢的出租車迴流。由於監管不力,不法人員通過非法途徑購得北京報廢的出租車後,偽造號牌和監督卡,打包對外出售。
  通過嫌疑人供述,花鄉二手車交易市場等地已經形成了“克隆出租車”一條龍服務產業鏈。車價從1萬至3萬元不等,購買後即開始營運,由於不用向出租車公司繳納“份兒錢”,且相關執法部門檢查很少,高額利潤讓不少人鋌而走險。
  查處難
  法律追刑標準不統一
  劉天翔說,目前“克隆出租車”查處存在責權不清、依據不明的問題。有的按偽造車輛號牌由交管部門予以行政拘留並查扣車輛;有的按詐騙、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或者非法經營罪予以行政或刑事拘留。由於法律依據不明,嫌疑人被採取行政、刑事處罰時,沒有對其行為的統一定性。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辦理“克隆出租車”案件的過程中也存在許多分歧,例如車輛號牌是按照標識還是國家機關證件認定;出租車內的監督卡是否屬於國家機關證件等。
  同時,構成此罪的追刑標準在本市各區縣也存在著不統一的現象。而且對於“克隆出租車”沒有其他犯罪的情況下,量刑也很輕。但“克隆出租車”隱蔽性強,非常容易成為其他嚴重犯罪的工具。
  今年2月,嫌疑人張某在一次非法載客時被巡邏民警查獲。民警發現,除了號牌、監督卡偽造外,其車內還裝有電子干擾儀器和調試計價器設備。張某供認,調試設備可使計價器“超速運轉”。如果乘客發現,在電子干擾儀的作用下,手機信號也會被屏蔽,乘客無法撥打監督電話,也無法報警求救。即使下車後報警,警察也無法根據車輛號牌和監督卡信息查找到涉案車輛及嫌疑人。  (原標題:“克隆出租車”成為犯罪高發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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