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8日消息(記者李單)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住建委、財政局、地稅局聯合發佈的北京普通住房價格新的認定標準今天開始執行。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普通住宅的認定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個就是住宅小區的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第二個是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第三是實際成交價格要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目前北京執行的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是2011年公佈的,只設定了單價標準。當時劃分了南北兩個區域,如四環內北部地區的價格是每平方米38880元、南部地區為每平方米34560元。六環外地區為每平方米17280元左右。
  這個標準當時覆蓋了北京70%以上的購房家庭。但是隨著近兩年房價的普遍上漲,普通住宅的覆蓋面不斷縮小,在通州、大興等等這些區縣的六環之外,大部分新樓盤的單價已經是達到2萬元以上,買個小戶型也會因為單價超標而不會被認定為普通住宅,一些購房者“被豪宅”的呼聲就是逐漸在增多了。
  調整後的標準,是五環內單價在每平方米39600元,總價是468萬元,五環到六環是單價每平方米31680元,總價在374萬元,六環之外的單價是每平方米23760元,總價是281萬元。單價、總價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就是可以的。普通住宅的買賣是可以享受契稅、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的。這些年隨著房價的普遍上漲一些普通住宅被豪宅,而沒有辦法享受稅收優惠,所以說要求調整的呼聲還是非常高的。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的這個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按照3%的稅率來征收契稅。對於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住房是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來征收契稅的;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並且這個住房是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會按1%的稅率來征收契稅。  (原標題:北京“普宅”認定標準今起放寬:5環內總價4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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