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烏魯木齊11月16日電 記者 潘從武 記者今天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新疆交警總隊從即日起至2015年1月底,在全區開展為期近80天的高速公路“安全帶-生命帶”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輛上的駕駛員和乘客都要系安全帶,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上行駛車輛安全帶使用率,提高廣大司機和乘客旅途人身安全繫數。
  行動期間,新疆全區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托新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交通安全執法檢查服務站、各臨時執勤點,重點檢查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大型客運車輛、營運客車、旅游包車:安全帶是否損壞,駕駛人、乘車人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是否播放安全帶警示教育光盤;針對小型營運客車,重點檢查前排和後排乘客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重點抽查私家車、小型客車以及其他車輛:駕駛人、乘車人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小型客車前排和後排乘車人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90條之規定,駕駛人不系安全帶將處以20——200元罰款,乘客不系安全帶將被處以5——50元罰款。對於不接受處罰的駕駛人、乘車人,交警部門將登記身份信息,分批次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新疆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秩序支隊支隊長楊煥有說,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旦發生意外,安全帶就成了輓救生命的最後一道防線。汽車事故調查表明,在發生正面撞車時,如果系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44%,翻車時可減少80%。很多車禍,都是因乘車人員未系安全帶,結果喪命或是造成嚴重傷害,而系了安全帶的人員只受了一些輕傷。雖然系安全帶後,在發生車禍時並不能夠保證我們一定不受傷或喪命,但是這至少會大大提高我們的安全繫數,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繫上安全帶更加必要。  (原標題:新疆專項整治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帶 司機和乘客不系安全帶都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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